首 页|走进电台|在线直播|主持人|收听指南|专题专辑|大型活动|广告业务|沟通无限
 
 

 

大连市气象台2006112317:00发布天气预报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全区多云,沿海和海面局部有雾,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东北风转东到东南风都是56级,大连市各县市区东北风转东到东南风都是45级。

大连:07

旅顺:07 金州:-17 长海:07

瓦房店:-37 普兰店:-37 庄河:-47

领班预报员:66

  首页->第一套广播->行风热线


法律圆桌之辽宁尸体案:标本制作禁止商业运作 32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16:42 新浪嘉宾访谈

  近日公安机关查明,丹东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涉嫌违法加工尸体,调查显示该厂从外地医院收购医用解剖尸体,主要用来做人体标本。据了解,制作尸体标本是绝对禁止商业化运作的,不允许以商业目的、赢利目的制作人体标本,如果超过这个基本原则都是违法的。在今天的《案件直击》栏目中我们来关注这起辽宁尸体案。

今天我们关注一下辽宁丹东发生的涉嫌非法加工尸体的案子。目前在尸体管理上从七八十年代到现在陆续有一些对于尸体的具体管理规定,比较早的是70年代的解剖尸体的一些规则,后来有一些关于尸体如何运输管理的,包括海关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尸体运输管理上的具体规范。除此之外一些省市也开始对于尸体的

管理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无疑是有关部门发现了目前尸体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漏洞,使一些人从中获取某种利益。我们通过不断的完善逐渐改变这种现状,但是现在还没有达到比较完善的地步。但是问题是过程中逐渐发现逐渐解决的,我们国家以后在这方面肯定有更为完善的规定。

  制作人体标本方面有什么相关的管理规定呢?

人体标本主要是医学、教学科研这方面允许制作标本,制作标本的目的是用来改善和提高医学科研的水平,帮助人们认识人体的结构。尸体的标本制作是绝对禁止商业化运作的,不允许以商业目的、赢利目的制作人体标本,如果超过这个基本原则都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相关人士分析,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出现过人体标本的展览,当然这种展览我们要看属于什么性质的,如果是科普活动,使人们通过人体标本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结构,通过这种认识提高对自己身体的关注程度,出于这种目的来进行人体标本的展览应该是允许的,也不违反人类道德。如果是出于商业目的,出于赢利,要收取一定的入场费,买票参观,如果是这种目的和我们的法律基本规定相抵触,当然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我们国家会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相应的处罚。

关于辽宁丹东这家公司涉嫌非法加工尸体制作标本可能触犯了哪些法律呢?相关律师分析辽宁丹东这家公司把人体做成工艺品,据网上报道是准备出口,不管是什么行为,只要是加工了尸体,而且尸体的来源,是从一些医学科研院所购进的,也就是说医学科研院所出售给辽宁这家公司的,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法的利用尸体的行为。尸体不管是捐赠给医学机构还是家属提供给医学机构或者是无主尸体、无名尸体,医学机构从医学角度、从科学角度利用这个尸体应该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说用完这个尸体以后该怎么处理,现在从大的层面来说,比较高的层面来说没有很具体的规定,但是不管怎么说,你这种处理尸体的行为应该是人道化,不应该违背这个社会的道德。但是如果把尸体私自卖给这家公司,这家公司再私自制作标本,这个行为我们不能接受。这两家公司一个卖一个买,涉及到共同侵权。如果这个尸体的近亲属,他的家人知道这个事儿对他们打击是很大的,是不可接受的。最高人民法院有这样的规定,像这个案件非法利用了尸体,再卖出去,是肯定要受到处罚的。

无名尸体进入公安机关视线的话公安机关是非常慎重的。无人认领的尸体就是无名尸体,无名尸体公安机关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是怎么出现的,什么原因导致的。是自杀、意外事故、他杀,对于不同性质和公安机关的下一步处理有直接关系,所以首先对这类情况要查清死因和身份。通过调查能够确定死因是自杀、意外事故就比较简单了,可以交由有关的职能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确定是他杀或者他杀的嫌疑,公安机关应该作为命案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就要走正式的侦查程序,我们一般是按照这种程序来处理的,首先要甄别他的死因和身份,根据不同情况再处理。

丹东的案子对于很多国内的遗体捐献者来讲可能也是一个晴天霹雳,很多捐献遗体是出于教学和医院解剖的用途,并不愿意被人制作成人体标本也不愿意被拿去做商业性的展览,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规定保证遗体的正当利用呢?

相关人士介绍,我们国家尸体解剖有一个尸体解剖规则,当时对尸体解剖种类、解剖人员主体的确定,以及哪些可以解剖、哪些不可能解剖都做了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到目前为止是比较老化了,不能够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了,有一些滞后。

  刚才谈到遗体的捐赠,有些人本身很想捐赠遗体,但是看到这个事件很担心捐赠以后是什么结果。我们国家目前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层面来说,遗体捐赠这块不是很完善,但是经济发达的地方上海、广东、武汉、山东他们已经制定了一些遗体捐赠的相关办法,遗体捐赠是自愿、无偿的原则,捐赠以后有非常详细的流程,哪些部门负责,医学部门怎么用、范围是什么,用完以后怎么处理,什么样的人可以用,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对于尸体用完以后处理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火化。

  山东、上海有一个很明确的就是遗体捐赠的近亲属随时可以到医院查询遗体的利用情况,医院必须7日内给予答复,如果这样就不可能出现现在人们担心的问题,以后我的遗体会怎么样。同时上海有一个法规有更详细的规定,医院使用遗体做医疗解剖,用于科研教学之用必须是无偿不赢利的,如果你赢利相关部门可以给你三到五倍的行政处罚,这个做法是非常好的,下一步立法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丹东的案件是一个生物公司,从名词上可以看出来,以生物公司的名义登记注册是比较容易和方便的。假如说是以制作尸体标本、人体标本恐怕工商让他注册。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人类对自己基本的伦理道德情感,对死者的悼念之情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形式不一样,你把我们悼念的形式破坏了,恐怕人类都很难接受。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从工商部门来说不会允许这样的人体标本制作公司成立的。

  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工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些活动加强监控,防止一些人借助于某种形式达到他的非法目的,这也是目前我们经常出现的问题,借助于合法的形式实现非法的目的。尸体标本的制作还是仅限于医疗、科研部门,不应该扩大到社会上一些公司来制作,这和基本的原则是相抵触的,这个是应该注意的。

这个公司一旦制作,一定以赢利为目的,赢利目的就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南方有一个地方专门盗窃尸体去卖,卖就说明有市场,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严重的对于刑法的基本规定就触犯了,可能构成犯罪。当然也可能产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案件,对于无名尸体、无人认领的尸体,是不是会通过这样的渠道就处理了,这样是不太妥当的。

那么,是不是那些号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类的,他们进行尸体加工是非法的,那哪些部门、哪些单位进行尸体标本加工是合法的呢?

相关人士分析,医疗科研部门,医学研究的需要是允许的,如果是商业赢利目的都是要禁止的,我们刚才说的生物公司,并不是带有一般的意义,这是一个个例。

有的朋友可能非常关心如果自己亲属的尸体被出售,活着的人如何维护相关的权利。

我们活着的人对于尸体的感情是无可替代的。我们当时把尸体提供了给医院,医院就有义务把尸体在进行医学用途以后就应该处理掉,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们就可以提起一些精神损害赔偿,民法上有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违法利用遗体、遗骨的,给他的近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从侵权的程度、侵权的结果、方式、手段,还有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考虑给予它一定的赔偿。

   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还有一个和尸体有关的案子,引起了大家非常大的关注,今年225日甘肃省天柱县发现了大量散落在袋子中的头盖骨,经公安机关清理共有121个。甘肃和丹东这两个案件,只是个案,大家不要因为这两个案件就恐慌,好象所有的医疗单位都不负责,也不是这样,目前来说各地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渐在完善,医院内部也有一些规章制度,不会把这些尸体随便出售了,大家有这样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要惶恐。我们国家的法律逐渐完善,尸体捐赠的法律、尸体解剖法律都在逐渐完善,目前全国各地一些地方相应出现了这样的规定。如果自己的亲属或者自己的家人死亡以后遗体作为医学科研之用,大家可以去医院做一些相关的了解。如果真是遇到了本案中的情况,有可能被盗了,或者私自出售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一些损害赔偿这样的诉讼。


版权所有·大连人民广播电台 Copyright Dalian RadioStation
ICP备案号:辽06008549 技术支持:大连天健网